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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委志律师-----律师,法律硕士,天津枫畔律师事务所。执业16年,以踏实勤勉、思维缜密的办案风格,以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,携律师团队主要办理的重大、疑难、复杂的诉讼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案件
《婚姻法》*三十二条法律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”,是指诉讼离婚。
诉讼离婚是指单方提出离婚,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,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、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,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递交离婚诉讼状,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:一是调解离婚,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的调解下,就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,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,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。二是判决离婚,是指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,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。
一般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会主动在合同中上述费用的承担方式,如果您碰到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同中没有写清楚,好要求补上。这类费用原则上是实报实销,如果双方愿意,也可以采用定额包干使用的方式。
不管哪种收费方式,律师代理费的标准、收取时间和条件等,应该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。支付律师费,律师事务所会出具加盖公章的。
衡量离婚条件的标准——感情确已破裂。我国《婚姻法》*32条明确规定:“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家庭或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”
家庭离婚怎么判?由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,家庭行为是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,因此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,足以让法官确信原告确实遭受了被告实施的家庭,感情确已破裂,并且无和好可能,这样法官就会判决离婚。
欺诈离婚的特征
1、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,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。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。如果知道真相,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。
2、欺诈方的目的在于取对方同意离婚,以达到离婚的目的,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,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。
3、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,又与欺诈方共同欺登记机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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